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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2022年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
一、创建任务
2022 年,综合考虑各地农业资源禀赋、基础设施条件、特色产 业发展等因素,围绕粮食产业、优势特色产业、都市农业、智慧农 业、高效旱作农业和脱贫地区“小而精”特色产业等发展,以县(市、 区)为单位,分区分类创建 100 个左右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以下简称 “示范区”)。各地要按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方案》明确的 创建任务安排,结合年度重点工作部署,扎实推进示范区建设。
(一)聚焦“两个要害”,强化现代农业基础支撑。把提高农 业综合生产能力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打牢种子耕地基础,深 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加快推进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收集,积极推广 应用新品种,在有条件的地方有序推进生物育种应用试点。划好划 足永久基本农田,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和盐碱地开发利用,持续推进 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探索农业生产节本增效、节粮减损经验模式, 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上做表率。牢固树立大食物观,从耕地资源向 整个国土空间拓展,从传统农作物和畜禽资源向更丰富的生物资源 拓展,全方位、多途径开发食物资源。
(二)聚焦农业多种功能和乡村多元价值,做优乡村特色产业。 围绕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 乡村休闲旅游、农村电商等产业。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到农业 大县发展粮油加工、食品制造产业,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实施乡村 休闲旅游提升计划,发展旅游观光、农耕体验、民宿康养、研学科 普等新产业新业态。推进电子商务进乡村,促进农副产品直播带货 等新业态健康发展。
(三)聚焦产业集聚发展,打造现代农业园区载体。发挥园区 政策集成、要素集聚、企业集中、功能集合的优势,引导科技研发、 加工物流、营销服务等主体在示范区投资兴业。引导有条件的示范 区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培育优势特色产业集 群。完善示范区产业服务功能,积极承接大中城市转移产业,探索
发展专业化中小微企业集聚区和乡村作坊、家庭农场。
(四)聚焦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推动农业全面绿色转型。 全域推进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升行 动,打造农业绿色低碳产业链。全域实施按标生产,建设现代农业 全产业链标准化基地。全域推动质量追溯,建立严格的质量安全责 任追究制度,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推动投入品应用绿色化, 开展绿色种养生态循环试点,打造生态农场。有条件的示范区建设 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示范引领农业全面绿色转型。
(五)聚焦信息技术与农机农艺融合,推进智慧农业发展。坚 持以数字技术引领农业发展,围绕“一大一小”两头推进农机装备 提挡升级,加快大马力机械、丘陵山区和设施园艺小型机械、高端 智能机械推广,推进北斗智能终端在农业生产领域应用,打造一批 农机农艺融合高标准应用基地。创新数字田园、智慧农(牧、渔) 场等数字化应用场景,提升水肥一体化、饲喂自动化、环境控制智 能化水平。加强 5G、物联网、快递网点等建设,加快农田水利、冷 链物流、加工仓储等设施智能化转型。
二、创建管理
(一)遴选条件。落实《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方案》建设布 局和条件要求,选择农业现代化发展基础好、潜力足、空间大,地 方政府积极性高、支持保障有力、模式路径比较清晰、示范带动能 力较强的县(市、区)先行创建。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较高地区不 得纳入创建范围。
(二)申报程序。按照“县级政府申请,省级部门择优遴选, 省级政府同意,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创建” 的程序,开展申报创建工作。省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发展改 革部门,指导申报创建的县级政府部门研究创建定位和主攻方向、 找准短板弱项和建设重点、科学设计推进路径和发展模式、明确创 建时间表和路线图,认真编制《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 县 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方案》,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农业农 村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请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星期二) 前提交申报材料,其中纸质申报材料一式 3 份,2 份报农业农村部、 1 份 报 财 政 部 , 同 步 发 送 电 子 版 至 zlghc@agri.gov.cn 和 njs006@163.com(邮件及附件注明:某省某县申报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材料),超期不予受理。
(三)评审方式。对申报基础性和政策性指标的示范区,农业 农村部、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采取书面评审的方式,组织专家 严格评审。符合条件的纳入批准创建名单;审核不通过的直接取消 资格,不再递补。对申报竞争性指标的示范区,农业农村部、财政 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采取竞争遴选方式,择优纳入批准创建名单。
农业农村部
第三批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创建
一、申报条件
先行区创建主体原则上以县、农场为单位,严格控制地 市级申报数量。拟申请的创建主体,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农业资源利用效率高。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 位一体”保护,辖区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保持稳定。 农业节水技术广泛应用,农业用水效率明显提升。农业种质 资源、水生生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外来生物入侵防治成效 明显。
(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成效好。节肥节药技术装备普 遍推行,有机肥替代化肥效果明显,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 防控基本普及。农业废弃物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农田白色 污染得到有效治理。
(三)农业生态涵养功能强。耕地轮作休耕、酸化和盐 碱化耕地治理有序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较高。农 业减排固碳、森林覆盖、农田林网控制较好,天然草原草畜 平衡,湿地得到有效保护。
(四)绿色生产技术覆盖面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 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普遍采用绿色生产技术,科研团队支撑持 续稳定,区域性农业绿色发展技术模式基本形成,绿色优质 农产品供给能力强。
(五)农业绿色发展制度完善。将农业绿色发展相关工 作纳入部门绩效考核范围,地方支持农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 护政策力度较大,金融、社会力量参与农业绿色发展积极性 高。近五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问题、重大农产品 质量安全事故,以及被省级及以上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或食 品安全等部门通报的地区,均不得纳入申报范围。
二、申报程序。按照“创建主体申请、省级部门择优遴 选、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农业农村部等八部门批准创建”的 程序,开展申报创建工作。由先行区所在地人民政府提出申 请,材料包括创建方案和有关基础数据表等。省级农业农村 部门会同同级别有关部门择优遴选推荐创建名单,经省级人 民政府同意后报送农业农村部等八部门。
三、按时报送材料。请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于 5 月 13 日 (周五)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农业农村部,包括部门联合 上报文件、拟推荐先行区申报材料等,逾期不予受理。 以上仅供参考,后续会连续报道。(本文选自:中国国土经济学会部委信息传真 (第 2022005 期)
